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完善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为贯彻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统筹规划202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进一步健全公平公正的推免生接收工作机制,提高推免生质量,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
组成如下:
组长:杜清运
副组长:刘兴国、汪的华
成员:雷起宏、冯丹、任福、毛旭辉、何建华
秘书:杨妙玲
二、接收推免生计划(全日制研究生)
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所有专业均接收推免生,拟招推免生总人数90人左右,根据考生生源情况,经校研究生院审批,学院可适当调整接收推免生计划。
三、接收推免生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考生本人须取得生源学校推免生资格。所在学校须为国内高水平大学或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或一流学科);
(三)学习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性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表现突出的跨学科推免生可接收;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期间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记录。未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
(五)根据学院“2019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招生简章规定,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可免复试接收为学院2020年推免硕士生。
四、接收推免生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考生志愿填报
获得推荐资格的推免生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可更改。
已获得我院2019年夏令营优秀营员资格的考生,须于推免系统开放后12小时内填报我院,完成相关操作流程直至接收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优秀营员资格。
已经通过我院推免预报名考核并达成报考意向的学生须于推免系统开放后16个小时内填报我院,同等条件下学院将优先考虑此类考生的报考志愿,未进行相关操作者,视为放弃。
(二)资格审核及志愿管理
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内查询考生志愿,并完成资格审核工作。审核、确定复试名单后,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并解锁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志愿。
推免生网上资格审核开始时间以国家系统开放时间为准。
(三)复试
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学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下载接受复试考生名单并组织复试。
复试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参加复试,需要准备材料参见学院“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预推免通知”,具体复试安排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待录取通知
学院将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上报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名单,学院在本院网站上公示,同时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并注明回应时限。
考生在规定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进行操作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一)复试方式与计分
复试采取面试的方式,打分采取百分制。面试情况作详细记录,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一票否决。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1.背景评估: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2.综合知识测试:考察学生英语口语程度,考察对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考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表达能力、实验技能、计算技能;突出考察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等,无指定教材。
3.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二)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50%+综合面试×50%。
(三)复试时间安排
根据学科特点和考生申报情况,随时安排复试时间,采取灵活复试方式,并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考生须随时关注国家推免服务系统的通知。
六、推免生奖励措施
(一)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武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武汉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特等奖10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5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3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主体中排名前2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研究生新生。
七、录取要求
(一)录取原则
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和复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接收过程中考生应时刻注意录取规则。
(二)信息公开
招收推免生专业目录(附件1)、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一律公示公开。
(三)规范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机制,对学院的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全面负责,所有上报意见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予录取。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负责解释,如有与学校文件不一致之处,以学校文件为准。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78676
附件1: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2020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xls
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