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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30     发布者:周丽园         审核者:邓红兵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激励研究生开展原创性研究,培养科学精神,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积极投身“双一流”建设,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学术创新与社会贡献,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办法(修订)》(武大研字〔202122号)、《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细则》,现就2024年“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武汉大学在籍研究生。20226月及之后毕业的研究生,学术成果符合条件,经导师和培养单位同意后可以推荐参评。本校在职教职工与本校进站博士后入职以后成果不在参评范围内。

二、参评成果

1、“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审强调研究生在科研工作的实际创新能力,注重代表性成果的创新性、突破性与多样性,而不以成果累计数量作为唯一衡量标准。要求能代表本学科较高水平,避免学术“五唯”倾向。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论文、科研奖项、授权发明专利、咨询报告、学术专著等。

2、参评成果正式见刊(最终见刊)时间应为202391日至2024831。所有参评的学术论文收录有关情况均要求提供图书馆检索报告;已正式见刊(最终见刊)但暂未被数据库收录的论文,需提供图书馆出具的期刊收录证明,同时提供期刊首页、目录页及文章全文的复印件(导师需在文章全文第一页签名)。同一成果不得在学术创新奖和国家奖学金及其他专项奖学金的申报中重复使用。所有参评成果均应符合我院评审细则有关要求,所有参评成果均需提供证明材料。

3、参评科研成果为学术论文,则文献类型原则上应为研究性论文,文献类型为评述性的论文原则上不在参评范围内。

4、如参评成果出现共同一作的情况,必须如实填写作者信息,如有作假,取消其参评资格。同时提供其他共同作者出具的说明,放弃使用该项成果申报任何奖学金并亲笔签名。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202491-8日,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特等奖、一等奖申报;国家奖学金名单确定后-11月中旬,二等奖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填写在线申请表https://docs.qq.com/sheet/DZlBNb3NaenpPSHBu编辑权限开通至982400,之后仅开通查看权限。

经研究生导师审核同意后,一等奖于99日上午9:00前提交纸质材料至学院307教学办公室周老师处;二等奖时间待定。所需材料如下:

1)《2024年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纸质版个人及导师的签名齐全。

2)图书馆出具的论文收录检索报告(检索报告需涵盖申请表中学术论文的所有详细情况,论文分区根据研究生院培养处要求采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基础版)。期刊影响因子填写发表当年的影响因子,如发表当年影响因子未出,即填上一年的影响因子。

3)论文全文复印件、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所有在申请表中填写的成果均需提供证明材料。

请按照申请表、检索报告、其他证明材料的顺序组织纸质材料

2、培养单位审核(202499-11日)。学院培养指导委员会组建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评选过程的公开与透明。所有申请人均需参加现场答辩。答辩日期初步定在912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在创新奖群内通知。

四、其他事项说明

1、评奖条件、评奖组织、奖励标准等详见《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办法(修订)》(武大研字〔202122号)及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细则https://sres.whu.edu.cn/info/3281/326141.htm

2、学院将根据学科类别,对申请人进行统一排序,按照学校的下达指标及申请时间向学校推荐获奖名单。学生如因参加其他奖学金评选,可向教学办提交退出参评申请,其他学生依次递补。

3、获得奖励的研究生如存在造假、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出,立即撤销奖励,追回奖金,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2024年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