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武汉大学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全过程质量管理办法》(武大研字〔2021〕7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关于学科综合考试的有关要求,本单位分学科对学生进行考核。
经专家小组考核给出考核结果,研究生培养委员会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现将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公示期为10月21日至10月2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联系电话: 027—68778676,联系人:周老师。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4年10月21日
2023级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结果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