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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11-22     发布者:杨妙玲         审核者:邓红兵     浏览次数:

为做好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计划

2025年学院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类别

招生计划

已招收硕博连读生与直博生

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

50

15

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

7

0

学院参与“武汉大学湖北省卓越工程师学院专项计划”,具体招生办法以学校公布为准。

(二)报考条件

申请考核的考生须具备报考基本条件,详见《招生简章》要求。

(三)外语水平考核

1.外语免试

外语水平符合下述条件之一可申请免试外语(报名系统中外语水平考试选择“免试”):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学科领域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英文文章。

2)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参加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

3)雅思(IELTS)成绩6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9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10分及以上(成绩有效期内)。

4)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

申请外语免试的考生需将《外语综合水平信息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随申请材料一起寄送至学院。经学院批准后可免试外语,未提交申请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

2.外语考核

不满足外语免试条件的考生,选择第一批次报名,在报考系统中外语水平考试选择外语科目,参加2025315日上午举行的武汉大学2025年博士外语水平考试,外语成绩为达到合格线要求不予录取。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高校”“武汉大学湖北省卓越工程师学院”等专项计划及非全日制的考生选择第一批次报名,需参加武汉大学2025年博士外语综合水平考试,不允许申请免试。

二、组织管理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工作,负责制定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二)考核专家组

根据各学科情况按一级或二级学科组织考核专家组。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专家组负责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审核评议和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核。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按照《招生简章》要求进行,所有考生(含20259月入学的硕博连读生与直博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

学院根据申请者上传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准考。

四、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将纸质版申请材料按要求整理后寄送至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邮寄材料请务必使用顺丰快递或EMS快递。第一批次报名的考生须在20241215日前完成寄送(以邮寄时间为准)。

(一)提交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整理)

1.《武汉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置于所有材料首页。

2.入学申请。含个人基本情况、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3.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

4.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将对外公布。向我校推荐过考生,但考生存在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以及实际信息与推荐意见明显不符合者,请勿再向我校推荐考生)。

5.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

6.《外语综合水平信息表》(不申请免试的考生不需要提交)。

7.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明材料(高水平期刊发表的英文文章、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位证书、IELTS成绩单、TOEFL成绩单、GRE成绩单、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等);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纸质版申请材料须与网报系统中的电子版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硕博连读生及直博生无需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

(二)材料寄送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29号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307办公室。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78676

五、确定候选人

学院考核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六、综合考核

(一)时间、地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学院博士生招生咨询QQ群:678266997)。

(二)综合考核内容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候选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道德等,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通过面试、材料审核和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

2.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3.外语水平。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达到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

4.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学院接受跨一级学科考生报考,跨一级学科考生无需加试。

(三)综合考核形式

1.笔试:学院按一级学科进行组织,所有候选人必须参加。

2.面试:考生应以PPT的形式汇报本人学术背景、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对研究方向的认识、设计思想和展望等。考核专家组全面衡量候选人的思想品德、学术素养、外语水平、培养潜质及学术道德等,进行综合评判。

(四)考核成绩及计算方法

综合考核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

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七、录取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按要求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录取类别根据就业方式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详见《招生简章》。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详见《招生简章》。

八、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

报名时间:20241122-1213

综合考核时间:20241220-2025114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院在第一批次综合考核时间内完成第一批次所有报名考生的考核(专项计划及非全日制考生除外),并公布拟录取名单。对不予免试的考生,如综合考核总评成绩达到录取线可确定为待定拟录取,该类考生需参加2025315日的武汉大学2025年外语综合水平考试,且成绩达到合格线要求后,才能确定为拟录取,否则该类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无效。专项计划考生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第二批次(待定):学院将根据第一批次生源及计划使用情况,决定是否开展第二批次报名招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九、其他事项

(一)学费及奖助体系

按照学校规定执行,详见《招生简章》。

(二)信息查询及咨询

学院采用不区分导师的方式进行报考,考生可访问我院官网了解导师具体信息 (http://sres.whu.edu.cn/)。建议考生加入学院博士生招生咨询群(QQ群号:678266997)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监督及咨询电话: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027-68778676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027-68754920

(三)本细则未尽事项按照《武汉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执行。

(四)本细则由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4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