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制定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基本分数线
学习方式 | 学科(专业)代码 | 学科(专业)名称 | 政治 | 外国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可用计划 | 上线人数 | 复试比例(%) | 备注 |
全日制 | 070501 | 自然地理学 | 50 | 50 | 90 | 90 | 355 | 1 | 0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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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02 | 人文地理学 | 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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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03 |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 7 | 15 | 参加统一招生平台 |
0705Z1 | 资源环境监测与规划 | 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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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05 | 土地资源管理 | 50 | 40 | 90 | 90 | 340 | 1 | 2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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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03 |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 50 | 45 | 70 | 90 | 300 | 1 | 1 | 100% | 参加统一招生平台 |
083001 | 环境科学 | 50 | 45 | 70 | 90 | 300 | 3 | 2 | 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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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02 | 环境工程 | 4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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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701 | 环境工程 | 50 | 40 | 75 | 90 | 300 | 30 | 42 | 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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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704 | 测绘工程 | 50 | 40 | 75 | 90 | 335 | 54 | 75 | 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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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 | 085701 | 环境工程 | 50 | 40 | 75 | 90 | 300 | 4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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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704 | 测绘工程 | 50 | 40 | 75 | 90 | 335 | 6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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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同时达到报考专业单科和总分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强军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
07050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081603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两个专业参加统一招生平台试点,统一招生平台试点内统一划线的一级学科或专业生源共享。
实际招生人数根据生源和复试情况可能调整,以学校最终下达指标为准。
三、复试安排
学院严格按照“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组织复试。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进行。
(一)时间安排
1.资格审查:3月29日9:00-17:00,资环学院220室,考生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出具学生证原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海外学历须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还需核验定向单位的劳动合同、在职证明或委培函等。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按照教育部规定及招生章程要求核验相关资格材料。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
2.复试时间:3月30日全天,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核验,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及时加入复试工作群(群号:829695504),以便及时接收相关通知。
(二)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治学态度(含学术道德)、动手能力、心理素质、科学思维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考查。学院对各复试小组的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三)成绩核算
复试实行百分制打分,初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60%,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专项计划考生参照有关规定执行。总评成绩核算公式如下:
总评成绩 = 初试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综合成绩(外语测试成绩×15%+综合面试成绩×25%)
四、录取原则、录取类别和奖助学金
(一)录取原则
根据专业一志愿和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总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统一招生平台录取规则:按照考生初复试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在统一平台招生计划内按一志愿录取。若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时,依据排名征集志愿,直至统一平台计划录取完毕。
(二)录取类别
根据《武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全日制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计划限招在职定向就业生。
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三)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四)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详见《武汉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五、调剂政策
复试后,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开展调剂。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等方面。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
3.学院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八、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在本院网站上及时公布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复试工作信息,接受学校研究生院指导和考生监督。拟录取名单将在本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联系方式: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杨老师
电话:027-68778676(工作时间开通)
邮箱:yangmiaoling@whu.edu.cn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电话:027-68754125(工作时间开通)
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