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核录取工作,确保考核录取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武汉大学关于调整2022年招收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告》、《武汉大学关于关于做好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我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以院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工作。
(二)考核专家组
根据各学科情况按一级或二级学科组成考核专家组。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专家组负责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审核评议和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核。
(三)工作保障组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保障组,具体落实考核所需疫情防控、技术保障、后勤服务、业务协调等工作。
二、学院招生计划
总计划数51人,包含全日制计划49人(已招收硕博连读生13人),非全日制计划2人。专项计划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外语综合水平考核
除专项计划外,学校2022年不集中组织外语综合水平笔试。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学院决定通过直接审查材料的方式进行外语水平考核。报名阶段已获得免试资格的考生可认定为外语综合水平考核合格,其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认定为外语综合水平考核合格:
(1)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成绩合格及以上,或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6.0及以上,或GRE成绩300分及以上;
(2)本科或研究生毕业于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的高校或研究机构;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英文文章。
(4)硕士阶段主修英语课程,成绩合格并获得学分。
四、候选人确定
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对申请者的学术背景、学位论文、科研经历、科研成果、申请者自我评价、研究计划、专家推荐意见、外语水平等材料进行集体评议,以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考察作为博士研究生综合面试的重要内容。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应及时下载并按表内要求认真填写提交《武汉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见附件)。
六、综合考核
(一)考核时间和形式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本次考核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生不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考生应及时加入工作群(群号:615426516),以便及时接收相关通知,申请入群时请备注:报考专业-姓名。
(二)资格审查
(1)交验考生身份信息,考生准备近期免冠正面生活照一张、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武汉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原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原件)、《考生诚信参加综合考核承诺书》扫描件(含亲笔签名)、并按以上顺序形成一个资格审核PDF文件,以“2022博士综合考核-报考专业-姓名”的格式命名,于考核前发送至邮箱yangmiaoling@whu.edu.cn,邮件主题为“2022博士综合考核-报考专业-姓名”,由学院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其综合考核资格。
(三)考核安排
学术学位专业按照二级学科组织复试与录取,专业学位专业按照类别组织复试与录取。
(四)考核内容
1.学术素养
学术素养从学术道德、思想品德和学术修养等方面进行考察。
学术道德、思想品德主要考察考生学习或工作期间学术道德、思想品德方面的表现。考核专家组通过材料审核和面试的方式对考生学术道德、思想品德进行考察。
学术修养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考核专家组通过面试、即问即答的方式进行考核。
2.外语水平
主要考查考生是否达到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以朗读、口译外文资料以及与考核专家外语对话等形式进行。
3.培养潜质
培养潜质主要考查考生的学术研究兴趣、研究能力、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考生应以PPT(8-10分钟)的形式汇报本人学术背景、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对研究方向的认识、设计思想和展望。考核专家组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创新思维和科学理解与洞察能力,评判考生的科研素质及培养潜力。
(五)成绩核算
综合考核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的权重按学术素养40%,外语水平30%,培养潜质30%的比例确定。学术道德、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确定初录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
七、体检
考虑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时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调剂
(一)基本原则和要求
统筹一志愿生源和调剂生源,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
(二)培养单位内调剂
因专业生源不平衡,在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仍有计划余额,学院根据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进行本单位内部调剂,优先接收已列为候选人考生。
(三)培养单位间调剂
经院内调剂仍不能满足要求的专业可接受校内调剂,调剂按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进行,且外语水平须符合学院的要求。
(四)所有调剂考生需参加学院综合考核。
九、信息公开公示
在学院网站及时公布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及有关工作信息,接受学校研究生院指导和师生监督。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电话:027-68778676 (工作时间开通)
邮箱:yangmiaoling@whu.edu.cn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
电话:027-68754920(工作时间开通)
邮箱:wdyz@whu.edu.cn
附件:武汉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doc
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