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班级:
经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经院团委同意并报请学院党委批准,拟召开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同时批准成立了武汉大学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名单见附件1),负责大会的筹备工作。现就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时间及会期
会议定于2018年5月19日举行,会期半天。
二、大会的主要任务
1、听取学院党委领导、校团委领导的讲话。
2、听取和审议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第十六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第十七届学生会主席团。
(大会议程见附件2)
三、代表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154名。代表名额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学院各班级;各班级经由班会民主选举产生大会代表。(代表的条件及产生办法见附件3)。
四、主席团候选人的提名及选举办法
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第十七届学生会主席团由七人组成。各班级可推荐1至3名主席团候选人提名人选。为保证学生会工作的延续性,学生会各部门可以推荐1名主席团候选人提名人选。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委会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提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候选人提名名单(候选人条件见附件4)。如果候选人提名名单人数超过8人,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将组织由学生会部长级以上成员组成的预选会差额选举形成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8人),再经过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形成候选人建议名单。(候选人产生办法见附件4)。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第十七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由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成为正式候选人名单。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第十七届学生会主席团由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从正式候选人名单中差额选举产生,差额比例不少于20%(大会选举办法见附件5)。
五、大会提案的征集
提案是广大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办学的重要形式,也是学生组织反映广大同学呼声,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切身利益的具体行动。本次大会将广泛了解和征集同学们对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学生学习生活条件的改善愿望、学生组织改革与完善以及和谐校园创建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案工作由武汉大学第三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提案组负责(提案征集办法见附件6)。提交提案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3日22:00。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名单
附件2: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议程
附件3: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条件和产生办法
附件4: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候选人的条件和产生办法
附件5: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附件6: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办法
附件1: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名单.docx
附件2: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议程.docx
附件3: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条件和产生办法.docx
附件4: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征集办法.docx
附件5: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第十七届学生代表大会候选人的条件和产生办法.docx
附件6: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docx
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会
2018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