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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天津市测绘院
发布时间:2013-02-25     发布者:309         审核者:     浏览次数:

一、单位简介

天津市测绘院成立于1952年,为副局级差额预算事业单位,具有甲级测绘资质。承担着天津市基础测绘任务,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需要的各项测绘任务,承担着天津市地理信息系统技术(GIS)、航空遥感技术(RS)及全球卫星定位(GPS)技术应用及地图编印任务等。内设综合办公室、纪检室、工会、劳动人事处、财务处、基建设备处、质检处、质量监督检验站、业务处、总工办、服务中心等11个管理职能处室,测绘一院、滨海分院、测绘三院、测绘四院、基础测绘院、测绘七院、测绘八院、遥感工程院等8个直接生产单位,信息中心和信息工程中心2个辅助性生产单位。根据测绘事业发展需要,2012年度计划招聘测绘及相关专业博士3名,硕士19名。招聘具体事宜如下:

二、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三、监督电话:

天津市测绘院纪检:23954010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见 附表一

五、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3)年龄在30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原则上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6)大学本科和研究生期间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7)身体健康

六、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定于2011年11月7日上午9:00在武汉大学举办校园招聘会。

地点:武汉大学遥感院报告厅

报名人员填写《天津市测绘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二,可从网上下载),并将报名表、个人简历、本科和研究生期间成绩单、学校推荐表、英语等级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报名现场。报名时间2011年11月7日-2011年11月11日。

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天津市测绘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二,可从网上下载)、个人简历、本科和研究生期间成绩单、学校推荐表、英语等级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tjchrsc@163.com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1月7日-2011年11月11日;

3、咨询电话:022-23954025

13752563895

七、福利待遇

1、工资:执行野外测绘事业单位工资标准。

2、编制和户口关系:经实习合格,并被录用的,进入天津市测绘院正式事业编制,外省市生源毕业生解决天津市户口关系。

天津市测绘院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