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因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和发展需要,根据《武汉大学学院(系)组织机构设置的暂行规定》《武汉大学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对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班子进行换届,并在本院范围内以民主推荐方式选任中心负责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任岗位
实验教学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在职教师或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敢于担当,办事公正,富有团结合作精神。
3.具备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主任岗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4.身心健康,年龄可任满一届,近三年年度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
三、工作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院内教职工均可自愿报名,同时实验教学中心和各系也可举荐合适的人选。
2.民主推荐。学院党委组织进行资格审核,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工作,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3.确定考察对象。学院党委综合考虑岗位需要和民主推荐情况,确定各岗位的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学院党委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
5.确定拟任人选。召开学院党委会议,结合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经研究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不产生拟任人选。
6.公示及任职。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履行任职手续。
四、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名者填写《资环学院选任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报名表》,实事求是提供有关信息,于2020年7月7日12:00前送交学院党政办公室魏秀琴同志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weixiuqin@whu.edu.cn。
2.在民主推荐期间,欢迎教职工向学院客观、公正地推荐人选。选任工作接受学校和学院师生监督,电话:68778762。
特此通知
附件: 资环学院选任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报名表.docx
中共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