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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资环学院关于做好 “王之卓创新人才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7     发布者:华翔         审核者:     浏览次数:


 

一、评选范围

武汉大学在籍的硕士生(不含硕士一年级)、博士生(博士一年级学生需硕士为以上单位学生且按硕士标准评定)。(以上均不含定向、委培生)

二、评选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有突出创新能力,在科学研究和发明创造中取得突出成绩,发展潜力突出;

研究生申请者必须具备优秀研究生的评选条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期间博士生至少2篇、硕士生至少1篇学术论文已在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被SCIEIISTP三大索引检索的,需要出示图书馆检索证明,研究生是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2)有国家承认的科研成果或国家发明专利(研究生必须排名第一,或其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排名第二);

3)在全国学术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已获得过王之卓创新人才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评选。

三、评选程序

有意向参评的研究生在自评的基础上提出申请,填写《王之卓专项奖学金申请表》(见群文件),经导师审批后,于1130日(周五)上午1000前交至学院311室华翔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7234462@qq.com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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